热辣时评 不能任由“语言暴力”泛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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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9:30 千华网-鞍山日报 |
新闻 最近,江苏一名17岁的中学生因不堪老师在课堂上当众羞辱,写完遗书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河南一名13岁的女孩因为从一家超市拿了价值1.8元的文具袋,被超市员工长时间滞留时恶语威吓,导致精神分裂。这两起事件,都反映出了“语言暴力”的杀伤力。 恶语伤人不仅是道德问题,“骂死人”同样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尤其对未成年人,采取当众辱骂等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实质伤害的,明显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日前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语言伤害”“同伴暴力”“运动伤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三大校园伤害问题。81.45%的被访小学生认为,“语言伤害”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语言暴力”不仅仅发生在校园,在一些政府“窗口”单位,特别是涉及行政执法的公检法、工商财税等部门的某些人员那里,虽然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已大大减少,但出口成“脏”,动辄威胁、辱骂当事人的事情还屡见不鲜。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陆续推出了各种形式的“行业忌语”,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语言暴力”的发生。但目前各地针对教师的“行业忌语”闻之甚少,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当把“教师忌语”列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尽快予以推行。(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