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阳光作业 汕头中院首次举行减刑假释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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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9:36 人民网 |
人民网汕头11月26日电近日,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9法庭里,一场由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举办的减刑、假释听证会在这里拉开帷幕。 听证会上,就汕头市公安局提请的5名罪犯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并当庭裁定对5名罪犯减去一个月到二个月不等刑期。汕头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等参加了旁听,对这种阳光下的减刑给予好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引入听证制度,一改过去实行书面审的做法,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更加公开透明。据介绍,推行减刑假释听证会,是对犯人定罪量刑后执行刑期中的刑罚制度进行尝试和探索,公开操作可以体现司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有助于从正面激励罪犯积极改造,也有助于通过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强化执法监督,避免暗箱操作。(杨应森翁钊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