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逃税有两阴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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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9:41 南方都市报 |
省地税专项检查1124户房地产企业,713户有问题 地产商逃税有两阴招 本报讯(记者商琦 通讯员越山海)记者前日从省地税局获悉,今年3—9月,广东地税对全省货物运输、房地产和医药三大行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查补税款4亿多元。其中,在检查的1124户房地产企业中,竟然有713户问题企业,比率高达63%,查补税款3.36亿元。 省地税部门表示,为逃避税收,房地产企业往往采用延计收入或者少计收入的方法。 据悉,一些房地产企业通过采取不按时确认经营收入,预收账款长期挂账的办法规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尤其是实行分期收款方式进行商品房销售的开发公司没有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经营收入的结转,直接造成当期损益核算不实。 “真按揭、假借款”,有的房地产公司甚至利用金融按揭贷款购房这一销售方式的特殊性,将银行按揭的款项记入往来科目而不作收入处理,利用“预提费用”科目,虚增成本, 利用行业特点,调整成本,从而达到隐瞒营业收入、偷逃税款,不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