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黑社会”逼债竟向银行“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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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9:4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刘海健)因为被“黑社会”逼债,同时也因为父亲癌症晚期急需医药费,银行职员何×勇竟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便利将储户的90万元存款提走。昨天,何×勇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对自己的行为悔恨莫及。 50万巨款不翼而飞 今年6月1日,广州市商业银行海珠支行的储户刘某像往常一样前往银行取钱,一查询余额,刘某大惊失色,存折上50多万元的存款“不翼而飞”。刘某慌忙向银行反映,并拨打110报警。 钱究竟被谁提走了?经过仔细调查,银行保卫部门从银行内部的录像上找到蛛丝马迹,锁定嫌疑人何×勇。同时,银行还发现除了刘某的50多万元被转走之外,另一储户简某的40多万元也被提走。 何×勇是海珠支行会计部负责报表的人员。6月12日凌晨3时,银行保卫部门紧急找来何×勇进行询问。眼看事情败露,当日凌晨4时,何×勇就老实交代了。同月15日,何×勇被移送给警方。 被“黑社会”逼债 据何×勇交代:2004年4月,一个叫张×灵(另案处理)的人找到他,把他带到海珠区的一家小吃店。张×灵把何×勇关在店里,逼何×勇替其欠债的朋友王某还钱。何×勇的辩护律师表示,张×灵有黑社会背景,何被多次威逼,只好豁出去了。 由于何×勇负责制报表,经常需要借用经理的工号卡。4月28日,何×勇盗取了经理的工号卡,用经理的权限将储户刘某的50万元转走。 为老父治病再次作案 原本何与张约定“五五分账”,谁知张×灵提了钱之后,就卷款逃跑了。因为自己有几万元的债务没有还,父亲又被诊断为癌症晚期,急需要钱,何×勇决定再次作案。5月27日,何将储户简某的40万元存款提走。昨日庭上,何×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职务侵占”还是“盗窃”? 公诉机关认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客户存款,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何的辩护律师提出,何所犯的是“职务侵占罪”而非“盗窃罪”。何×勇正是利用在银行工作的便利,占有的是银行的财产。 据悉,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在量刑上有很大差别。职务侵占罪的最高刑罚是15年有期徒刑,但盗窃罪的最高刑罚可以判处死刑;另外,职务侵占罪可以追诉的最低标准是“侵占5000~10000元”,而盗窃罪则是“500元”就可以起刑。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