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通过 热点问题得到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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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9:4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据《新民晚报》报道,《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昨天通过。师道尊严、家长权威与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并重,教育价值取向与保护方法相协调,是《条例》的特色。 放大不得派孩子买烟酒 在立法热点中,争议最少的是“父母不得派孩子买烟酒”。虽然有人担心这会让孩子变“懒”,但孩子们用更大的声音表示,自己愿意做家务,但不愿买有害的烟酒。这个“童声”得到了认可:不但是父母,任何人都不得让未成年人为其买烟酒。从父母到任何人,立法“放大”了被禁止对象的范围。 立法草案提出要保护孩子的“隐私权”。这个“权”字让家长格外担心:今后该怎么管教孩子?孩子们也在诉苦:日记被偷看、电话被偷听,这种“关心”很难接受。 立法在“隐私跷跷板”上寻找到平衡点。在通过的《条例》当中,已找不到“隐私权”,虽然“隐私”还在。《条例》还规定:除因追查犯罪的依法检查,或者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 收缩不得张榜公布成绩名次 学校能不能公布成绩名次?在草案的数次修改中,最初是:“教师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有人认为,应该给教师充分的自由选择余地。最后,《条例》规定:“学校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