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近一年 文凭被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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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9:50 南方都市报 |
毕业近一年 文凭被注销 学校认定当事人考试作弊作勒令退学处理,两生不服状告母校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通讯员何倩丽)离开学校已近一年,毕业证拿到手也半年了,还收到学校的通知:因考试作弊作勒令退学处理,同时毕业证也注销。广州大学的“毕业生”小钟和小谢就遇到了这样的稀奇事。昨天,小钟和小谢一起把母校推上被告席。白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全国首宗因毕业证发出之后被注销引发的学位官司。 毕业近一年学校给处分 1999年,小钟和小谢进入广州大学某专业就读。临近毕业的时候,有人检举他们分别在2002年的6月和12月雇请“枪手”通过了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在学校调查的过程中,小钟和小谢写下保证书,他们坚决否认了他人的检举内容,表示如若作弊属实,愿意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为了核实举报的内容,广州大学从上海调回二人的考试试卷,送往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进行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还没有结果,九九级学生的毕业离校时间却一天天逼近。“为了慎重起见”,广州大学制作了小钟和小谢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证书,但没有按时发给二人。经过多次交涉,小钟和小谢委托律师于同年11月9日领取了毕业证。但此后的笔迹鉴定结论却表明:试卷上的笔迹与本人不是同一人。今年6月,广州大学发布通告,给小钟和小谢勒令退学的处分;通告中还称,二人已经领取的毕业证也被注销。小钟、小谢遂就此向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学校强调事件特殊 此案昨天在白云区法院开庭。庭审焦点集中在官司是否告错了对象,学校处分是否过重,学生离校后学校是否有权进行学籍管理以及英语成绩是否应和学位挂钩三大问题上。出庭应诉的学校法律顾问指出,广州大学是事业编制的公办学校,不是行政机关,因此学校的处理不属于任何具体行政行为。而做出勒令退学处理决定的依据,除了《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之外,还有《学生违纪处理条例》。根据后者的相关条文,学生认错态度与处分决定有着直接关系。至于毕业后学校是否有权处分学生,学校方面则一再强调此事的“特殊性”。学校律师多次重复,“学校本着实事求是和慎重起见的态度,发给原告毕业证”,“但学校也向原告郑重声明,如果作弊行为属实,学校将收回或者注销毕业证”。他认为,“在事实查清之前,毕业证的效力尚处于未定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