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蛇头”冒用他人户籍办假护照组织偷渡受审 偷渡团伙法庭上“互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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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9:50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冒用他人户籍办理因私出国护照,成功组织6名福建籍偷渡客从广州偷越国境。这6名偷渡客至今滞留日本未归。昨天,李锦祥、叶红玉、何志亮、蓝德强(新加坡国籍)、张俊伟5人以涉嫌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出售假护照、非法押送他人出境三项罪名坐上了广州中院的被告席。 检察机关指控,以上5人在今年4月到9月间,先后冒用他人户籍办理14本因私出国护照,并分三次组织6名福建籍偷渡客从广州偷越国境。 在昨天的庭审上,5被告不约而同“否认所有指控”。“老大”李锦祥、叶红玉两人对着庭上其他三名同伙,竟表示“互不认识,即使见过面也不熟”。 然而,负责办假护照的何志亮供述,2000年至2002年,李锦祥两次找到何志亮,提出让他帮偷渡客联系办理出国护照,办好一个可得10000元或12000元好处费。 何勾结当时在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任职的同学黄智明,为偷渡人员办理出国护照。每办理一个证,分给黄5000元或7200元不等作为酬劳。一年多时间里,何志亮先后委托同学黄智明办理了14本冒名护照。 2003年4月和7月,他们两次帮助6名偷渡客出国旅游到日本后,成功“跑团”。 2003年11月18日,当他们第三次组织越境时,在白云国际机场当场被抓。东窗事发后,涉案的警察黄智明立即出逃,2004年3月20日,在贵州省仁怀市被抓获。2004年10月,越秀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3万元财产。在黄智明的供认下,这个“蛇头”组织5名成员一一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