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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成立首个消费维权基金首笔专款10万元已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0:18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深圳讯 (记者李少华)深圳市首个由消费者委员会成立的消费维权基金经有关部门批准,昨日在罗湖区消委会成立。基金旨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委会的“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这一法定功能,筹集的款项将专门用来帮助有需要但经济困难的消费者。

  该基金名称为深圳市罗湖消费维权基金,根据该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在罗湖辖区进行消费,与该辖区经营者发生纠纷并投诉或起诉的消费者,如果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且无其他收入的城市消费者,或者是经济困难的农村优抚对象或特困户,以及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遭受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造成暂时经济困难的消费者,都可以向消费维权基金申请资助。

  但是如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援助规定的应向当地有关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不适用消费维权基金的有关规定。

  维权基金扩大了可以资助的纠纷类型,除了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可以申请资助以外,如果消费者因为与经营者在假冒商品或劣质商品的判定上有争议要求鉴定,以及消费者因为经营者虚假广告或引人误解的虚假标注、说明、陈述、以及其他涉及消费者重大利益的投诉或诉讼活动,都可以向维权基金申请经费。据悉,基金首笔资金10万元已到位。(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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