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眼镜产销须持有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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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1:0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婧 通讯员孔祥佩、梁健明)广东从昨天开始,所有生产、定配眼镜的企业都必须有生产许可证才能产销,明年3月底将开始无证查处,无证者一律不得产销。 据介绍,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以及日本等国的企业已开始在广东设厂,目前,广东已经成为中国乃至全球眼镜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广东将自2005年3月底开始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眼镜验配企业进行无证查处工作,不仅对无证生产进行查处,而且销售无证眼镜的企业也将面临处罚。(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