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明年城镇各单位停止住房实物福利分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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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1:03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26日电 25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32次主席办公会,会议讨论了《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关于停止住房实物福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研究了新疆旅游厕所建设的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自治区将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修订自治区突发公共事
会议决定,从明年元月1日起,全区城镇各单位停止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各地、各单位应积极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会议提出,积极推进租金改革,使公有住房的租金水平逐步达到成本租金或市场租金水平;进一步放开公有住房出售限制条件,尚未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原则上只要符合条件,都可按房改政策向现住房职工出售。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在会议上强调说,自治区住房改革一定要加快速度,要在依法办理的前提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这项利民工作办好,让老百姓真正得到改革和发展的实惠。(完)(编辑:潘莹) (来源:新疆新闻在线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