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课程改革:学分认定考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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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3:22 新华网 |
眼下新课改第一学段考试结束,省内各高中学校的第一次学分认定正在进行,由于高中教师要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进行记录,学分中是否有“水分”将取决于教师的责任心。 今天,省实验中学高一任课教师陆续将有自身签名的学生学分认定登记表交到了学校教导处。省实验中学第一学段必修模块认定未通过的学生共有189人次,他们将在下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模块重考,如果重考仍未通过者,只有在明年高一进行重修和重考。而按照新课改方案要求,如果学生的必修模块三年内未获得规定的学分,该学生不予毕业。 据了解,在省实验中学未通过必修模块认定的高一学生中,因过程表现未达标而需重考者众多。目前,根据新课改学分认定权在学校的规定,各学校都已出台了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其中学分认定考核主要分过程表现和模块考核两部分,过程表现考核包括学时、课堂表现、作业及平时测验等。对于过程表现学分认定的责任,各学校的规定大致相同,即学生学分认定的直接负责人是任课教师。 刚认定完高一地理必修模块的省实验中学潘海东老师称,与原先相比,教师的责任和压力非常大,现在需要监督学生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要对学时、课堂表现、作业及平时测验都客观翔实地做好记录,不能出现徇私和差错,要经得起学生的查询和学校的审查。 省实验中学刘校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课改中,教师不仅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也是学分认定的“法官”。如果学分认定中学习过程所占学分的比重越大,教师能主观左右的分值就越高,这样对教师责任与公正的要求就越高。(完)(记者 彭东 通讯员 王翔宇)(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