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师范学校 职专学校幼师生上访事件处理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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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5:27 新华网 |
新华网郑州11月26日电 题:“听证评议”破解信访难题——沁阳师范学校、职专学校地方幼师生上访事件处理经过 河南省沁阳市建立“听证评议”制度,圆满解决一起历时两年、涉及层面广泛的上访风波,受到各方称赞。 两所学校,两种政策 2001年,焦作市沁阳师范学校数十名沁阳籍毕业生到沁阳市人事局、教育局报到后,沁阳市教育局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应届毕业生办理了报到手续,没有统一分配工作。同时,对沁阳市当年包括师范类内的各类学校毕业生都没有进行分配。70余名沁师毕业生采取本人自愿实习、推荐、协商等形式到部分乡镇的乡村学校代课。他们中有自愿实习性质的代课教师,也有个别基层学校负责人向代课教师承诺协助分配或推荐分配。2002年8月,为贯彻上级关于整顿教师队伍的安排,各有关学校清退代课教师,由此导致这些学生和家长大规模集体上访。 1997年6月沁阳市按照既能解决幼儿师资奇缺和师资年龄老化的矛盾,又能筹资进行职教中心建设的思路,连续3年在市海泉职业中专每年招生100名地方幼师班学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职业中专毕业证书,由人事局负责办理聘干手续,沁阳市教委统一分配,享受国家正式教师待遇,实行财政开支。海泉职专设置幼师班后,三年实际招生共148人,至2002年2月,2000年毕业的94名学生已全部分配,2001年毕业的学生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分配,有关部门正在拟定工作计划。这批学生和家长担心政府不兑现承诺,也组织集体上访要求政府尽快出台文件,明确分配方案。 集中处理,按章办事 全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开展以来,沁阳市对此案高度重视,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会议认为,一是按照省里给沁阳市核定的教师编制数,沁阳教师本已超编190余人,根本不可能一下子安置那么多毕业生。二是沁阳市人事局、教育局个别干部对学生“推荐分配”的承诺既违背政策,又不是组织委托,应由个人负责。三是开办海泉职专幼师班符合当时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幼师班属地方培养学生,毕业后要到学前班任教,并且在入校时已与政府签订了协议,应按原协议执行。该校第一批学生到中小学任教,违背了到学前班任教的协议,应予调整。四是从教育改革的趋势着眼,无论沁师毕业、职专毕业,都要在取得大专学历后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才能进入教师队伍,传统的人事分配格局和程序不能继续沿用。 会议建议:沁师毕业生应取得大专学历后参加面向社会的“双向选择”考试;实习和代课期间的劳动报酬必须兑现;职专培训的地方幼师生必须到幼师岗位工作。地方幼师生凡愿服从分配的择优聘任到幼教岗位,不愿服从分配的退还全部培养费和利息,同时已到中小学正式任教的94名幼师生因没有教师资格,应当从教师和财政编制序列中退出。 三次听证,三方满意 市里的建议能否得到学生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沁阳市决定组织大型听证评议会,用最公开的形式,最直接的对话,最公平的辩论,集中全市最有公信度的优秀人才共同参与,解决这个棘手的社会热点矛盾。 在9月12日早上8点开始的大型听证评议会结束后,沁阳市又于当天连续组织了两个层次不同的听证会,沁阳师范、海泉职专的学生及家长的代表与政府有关部门在相互理解的气氛中达成共识。136名职专学生和68名师范学生都在一周内得到了妥善安排,分别走上了幼教和其他自主择业岗位,有一部分选择了重新学习的道路。 三次大规模的听证会,三方代表三次心与心的真情碰撞,使这场历时两年、涉及层面广泛的风波得以完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