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退车缺乏依据 车主状告宾利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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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5:53 新华网 |
花近500万元买的世界顶级品牌汽车行驶了不到5000公里,就出现右转向拉杆脱落的问题。郭先生为此将北京宾利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提出退车、返还购车款、赔偿购车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诉讼费用等要求。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驳回郭先生的诉讼请求。 2002年8月14日,郭先生在北京宾利公司购买了一辆由英国宾利汽车公司生产的宾利牌汽车,2003年3月24日,当该车行驶至4089公里时,汽车的右转向拉杆脱落,当时行驶速度较慢,驾驶员及时采取了措施,没有出现严重的后果。当日北京宾利公司的维修人员将脱落的拉杆重新装合,并将车辆送回修理站进行检查。事后,郭先生与北京宾利公司就善后赔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确认故障性质和存在着的安全隐患,郭先生单方聘请清华大学汽车研究所专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技术分析,结论是汽车在正常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内,绝不准许转向拉杆脱落。诉争的宾利汽车现在行驶里程为12015公里,车辆没有出现异常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先生在北京宾利公司购买了宾利牌汽车后,出现右转向拉杆脱落的质量问题,随即找到北京宾利公司修理,北京宾利公司派工作人员修理后,郭先生继续使用该车行驶了约6000公里,没有出现原故障及其他异常情况,在此前提下,郭先生提出退车、返还购车款及赔偿相应损失的要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另外,郭先生自行聘请清华大学汽车研究所的专家对该车所做的结论,因未能当庭质证,法院不予采信。(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