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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滥捕大西洋鲔鱼遭到谴责和制裁警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9:16 新华网

  新华网台北11月26日电(记者赵卫林甦)大西洋鲔类资源保育委员会日前指控,台湾渔船在大西洋滥捕鲔鱼,并提出若不改变“强盗式”的捕捞行为,台湾渔船明年将不得赴大西洋作业。岛内“渔业署”25日表示,制裁一旦成立,台湾远洋渔业将受到严重冲击。岛内“渔业署”表示,台湾鲔鱼捕捞位居全球第二,在大西洋作业的船只数目占台湾远洋渔船总数约四分之一,鲔鱼捕获量占台湾鲔鱼捕获总量的五分之一,年产量高达5万多吨。“渔业署”官员承认,如果因滥捕在大西洋遭制裁,“台湾受到的冲击将非常大”。

  据介绍,由于大西洋的大目鲔、长鳍鲔、黑鲔、剑旗鱼等鱼种遭过度捞捕,因此大西洋鲔类资源保育委员会制订了在大西洋作业各捕捞船队的捕捞配额。

  岛内“渔业署”表示,台湾目前在大西洋分配的大目鲔捕捞配额为一年1.65万吨,平均每艘船只能捕110吨。但去年台湾渔船被查获超额捕捞大目鲔8000吨。渔民在出售这些超出配额的鲔鱼时,伪造有关文件,谎称其捕获于印度洋。

  这一情况受到大西洋鲔类资源保育委员会各会员的谴责,认为台湾渔船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鲔鱼保育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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