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通过健全法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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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21:17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韩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一位官员26日表示,中国将抓紧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专项法规,通过健全法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是“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过程,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这位负责人说,中国还将制定《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法规;加快制定用能设备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以及再利用品标识等发展循环经济的标准规范;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逐步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发改委的数据显示,2003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约占世界的4%,但重要资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很高,石油为7.4%,原煤31%,钢铁27%,水泥40%。中国的矿产资源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