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税部门将以公告的形式曝光欠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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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7:00 新华网 |
从明年1月1日起,国税部门将以公告的形式,把欠税企业或个人的欠税情况通过办税场所以及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曝光,并重点监控。 据悉,这是河南省国税部门加大欠税管理力度而采取的有力举措之一。 公告曝光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姓名、欠税数额等。对于企业欠税200万元以下、个体户欠税10万元以下者,由县级税务机关进行公告,超出以上标准的则由市级税务机关公告。对企业发生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则随时进行公告。 在公告的基础上,国税部门还将加大同地税、工商、银行、外管等部门的情报交流,使欠税人成为各部门的重点监控对象。企业或个人一旦成为重点监控对象,会对他们的商业信誉、资信证明、公司或个人形象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来源: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