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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高院核准 周一男案5主犯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9:1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 通讯员/王华兵)昨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判会,判处对周一男、向永进等实施抢劫、致5人死亡的罪犯罗军、张涛、郑安、胡钢、吴远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犯罪事实详见本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案犯是日伏法。

  法院认为,罗军、张涛、郑安、吴远翠、胡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5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均应依法严惩。在共同犯罪中,罗军、吴远翠、张涛、郑安、胡钢5人均系本案的主犯,依法应按照其组织指挥或者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该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以抢劫罪分别判处罗军、张涛、郑安、胡钢、吴远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命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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