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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工作启动 市3万贫困生有望获2亿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9:58 新华网

  我市20所普通高校的3.4万名贫困大学生年底前将有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记者昨日从我市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上获悉,我市今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贷款总额度达2.1亿元。

  一学年可贷6000

  据了解,我市是今年秋季开始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国农业银行承办市内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市教委还要求各高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收费的10%%足额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与财政资金相结合,共同建立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据悉,贫困学生每人每学年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6000元。其中,贷款学费不得超过本校所学专业的实际学费标准,每年的生活费标准不得超过2000元,贷款总金额为学费与生活费乘以在校就读专业学制规定年限。每所高校贷款学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每位学生的助学贷款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的办法。

  未来4年放贷8亿

  农业银行重庆分行有关负责人昨日在会后表示,未来4年内农行将放贷8亿元,资助27所市属高校近7万名贫困学生。

  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对助学贷款作出了重大调整,其中由财政和高校各出资50%,建立对贷款经办银行的风险补偿基金,大大降低了银行的风险。助学贷款这样申领

  提交申请材料

  学生本人必须主动提出贫困助学贷款书面申请,填写重庆市全日制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重庆市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

  同时,必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审查申请资格

  学校接着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并向银行提供相关申请材料,银行终审等。整个助学贷款的申请、审定、合同审批签字过程将在95天内基本完成。

  审查工作完成后,银行将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贷款划入高校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费用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高校指定账户。

  还款更加自由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及时向银行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高校确认后,银行应为其办理延期手续。该生所在学校、地方财政部门应按其隶属关系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贷款利息自毕业之日起就必须按季度进行支付。(记者戴宇王洋)(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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