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用住房公积金比商业贷款更加划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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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3:57 新华网 |
新华网天津频道11月27日电 针对近日我国人民银行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的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相对商业住房贷款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明显。如今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更加划算。 还款压力比商业贷款小 这次商业住房贷款年利率上调幅度为0.27个百分点,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上调幅度仅为0.18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增幅不但小于商业住房贷款,而且职工还款压力更小。例如:按贷款20万元,期限30年计算,利率调整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住房贷款累计要少还利息42480元;调整后累计少还利息46872元。 免税幅度比商业贷款大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如果消费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其每月支付的贷款利息不计入其每月工资、薪金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商业住房贷款没有这项优惠政策。例如:某职工某月工资、薪金总额为2000元,按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5元。但如果该职工当月开始偿还一笔金额20万、期限3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利率调整前该职工当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27.5元,可以免税67.5元;同等条件下,利率调整后该职工当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仅为24.75元,可以免税70.25元。由此可见,虽然利率上调,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免税幅度反而加大了。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9个工作日压缩至19个工作日。(完)(记者王月安元)(来源:每日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