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假离婚躲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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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4:28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闫晓光通讯员唐敏红)肇事司机为了躲避8万元赔偿费,竟想出个馊主意。在收到赔偿判决后,他与妻子去登记离婚,将大部分财产都留给了妻子,之后以没钱推脱责任,但小诡计还是斗不过法律。近日,深圳南山区法院接到诉状后,判决认为赔偿责任发生在离婚之前,即使离婚妻子也负有8万元的连带赔偿义务。 司机撞了人逃责假离婚 周某是深圳南山区人,2002年4月的一晚,他驾驶自家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因车速过快刹车不及撞倒路人李某,交警方认定由其负主要责任,在协商赔偿不成的情况下,被撞方家属将周某告上法庭,2003年10月,南山区法院判决周某要赔偿损失8万余元。 8万元对周某一个普通公司职员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与妻子从那之后整日愁眉不展,2003年10月25日,判决书生效,但是周某一直赖着不肯将8万元交出,而受害方则郑重表示,如果周某再不交赔偿金,他将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逃避赔偿金,周某与妻子商量出一个主意,假离婚真逃债。2004年1月2日,他与妻子正式登记离婚,将家中的电器、家具、住房及25万元股票资金全都划给了前妻。但事实上,二人却仍然同住一起像往常一样生活,每当李某找周某要钱时,周某都堂而皇之地称早已与妻子离婚,他现在手中实在拿不出钱。 周某前妻被判连带赔偿 实际上,周某恰恰在判决生效后离婚,刘某早就看出其中伎俩,搜集到相关证据后,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庭,要求追加周某的前妻为被执行人。 南山区法院日前审理认为,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案中,法院判决由肇事者承担法律责任,此债务就应由夫妻双方以其共同财产承担。自上述判决赔偿的文书生效之日起,肇事司机与其妻子就成为共同的债务人。故判决肇事司机的前妻负有赔偿这8万元的连带义务,即使离婚也不能改变。若其拒不偿还债务,刘某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