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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将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20:18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11月27日电(记者刘义)27日由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据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介绍,随着国家对贫困地区政策的倾斜,用于贵州的扶贫开发资金逐年增加,为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有必要制定扶贫资金审计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据悉,《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中所称的扶贫资金,是指用于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改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即包括财政性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利用外交扶贫项目资金,国内外捐赠扶贫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扶贫资金。

  据介绍,《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在审议通过前曾征求意见。为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还在网上予以公布,并召开了有关单位参加的论证会,对“条例草案”进行逐项审议及提出了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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