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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交给职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9:50 东方网-劳动报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从“源头”做起,要“多管齐下”,这无疑都是正确的。但笔者认为,把法律交给职工,也即让职工掌握更多的劳动法律知识,做到维权“前移”这是广大工会干部应该努力的。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劳动保障》披露: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2333电话咨询中心,上周共受理市民来电54206个。我按7天计算,算下来他们平均每天接听的电话达7743个。一天七千余个咨询电话,且要做到全年无休、24小时人工服务,咨询中心同志的辛苦是不难想象的。这么大的咨询量说明了什么?可能说明很多问题,但至少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即职工太需要劳动法律知识了。一些单位侵犯职工权益所以能屡屡得逞,就与职工不知法、不懂法、不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有很大的关系。

  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因此,我们不能总是等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再去为职工讲话,为职工提供各种服务。在这之前,我们应该积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千方百计地满足职工对劳动法律的咨询要求,让职工能够掌握并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会随之增强,即使发生侵权行为,他们也不会“任人宰割”了。

  马前卒(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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