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艺人陈见飞在澳门藏毒被拘 法院轻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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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9:50 中国新闻网 | ||
陈见飞,原名陈美华(27岁),为艺人陈冠希的二姐。在英国哥伦比亚大学企业管理系毕业,能讲英、法、粤语及普通话。陈见飞在庭上对事件深感内疚及痛悔,声言以后不再服用毒品,改过自新,全心全意发展其演艺事业。 案件发生于前日下午5时30分,陈见飞乘搭直升飞机前往澳门,抵桋后经外港码头入境时被关员例行截查。结果在其手袋暗格内搜出一瓶橙色器皿,内有0.383克怀疑属可卡因的粉末,当场将其拘捕,稍后转交司法警察局调查。 昨日上午9时,陈见飞在澳门司警人员看管下,前往位于新口岸的检察院接受聆讯。当陈见飞抵达现场时,只见其身穿黑色衬衫、蓝色牛仔裤,脸容憔悴,一言不发地从停车场步入大堂。经过近个半小时聆讯后,检察院将该案即时移交初级法院简易程序庭处理,其间陈见飞父亲陈泽文专程从香港乘搭直升机往澳门了解情况,并聘请雷正义为其辨护律师。 辩称压力大玩玩而已 陈见飞自辩时表示,由于艺人工作压力较大,导致近期染上毒品恶习,但从未在家中服用,通常只在参加派对时才服食,并声称只是“玩玩而已!”平均两至三星期才吸食一次,数量较少。 她续称,前日因为赶搭直升机前往澳门参加友人的生日派对,忘记将较早前放于行李袋暗格内的小量可卡因取出,并非全心携带来澳服食。故当关员在其手袋内搜出该批毒品时,深感“愕然”,并就事件对其家人及朋友造成沉重打击,深深感到内疚及悔意。她又在法庭上声言以后不再服用毒品,改过自新,全心全意发展演艺事业。 主审法官宣判时表示,判处被告持不法药物供个人吸食罪名成立;但由于其携带毒品数量不多,又考虑被告陈见飞初犯且认罪,并对事件充满悔意,承诺今后绝不沾染毒品,故轻判罚款2000元,毋须留案底,当庭释放。 法官又劝吁被告,虽然艺人工作压力较大,但绝不应以此为理由沾染毒品,应以更健康的方法纾缓压力,珍惜前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