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仍须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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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9:52 东方网-劳动报 |
老马同志:我是单位的人事主管,最近我们单位需要招用一批外地劳动力。听说现在已经不用报劳动部门审批了,可以直接招用。但又有人说还是要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综合保险。究竟如何?望能作一介绍,以便我们企业规范用工。谢谢! 读者王骅王骅读者: 关于这个问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已经下发了《〈关于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审批取消后若干管理问题的通知〉》,并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就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后续管理事项作了如下通知: 一、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 二、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三、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与综合保险登记手续一并办理。单位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后,应当按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外劳力就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名单,向单位及时发放用工登记手册。 四、用工登记手册由外来从业人员本人保管,用于记录外来从业人员在沪就业情况,以及综合保险费缴纳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外来从业人员及时发放用工登记手册,并做好相应的用工记录。 老马(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