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严惩网络传播淫秽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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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10:01 光明日报 |
记者 谢军 通讯员 高远 上海徐汇、闵行、虹口区法院最近分别对六起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张兵、骆霄腾、叶菁、谢国庆等九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三个月,并处五万元至五千元罚金,被告单位上海网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四万元;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符坚、阳文武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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