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当作小偷示众近1小时 欲用血衣为自己鸣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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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15:48 新华网 |
他被当作“小偷”示众了将近1个小时,他的身上有累累伤痕,家里还藏着那天的血衣。很快,“小偷”的说法被公安机关否定,谁制造了这令其屈辱的事件?谁该为这场殴打事件负责?刘泽新近日致电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走上他的维权之路。帮忙反成为小偷 刘泽新告诉记者,他今年24岁,来自临高的一个农村。父亲早年去世后,家里留下一个6旬母亲。1年前,他从临高老家来海口打工,现在一家电脑公司作销售。 今年11月3日晚上6点,他像往常一样准时下班,回到南洋批发商城的2楼出租房。8点半,他准时到楼下的5084帮朋友看铺面。半个小时后,他听到商城外面十分吵闹,于是,他将铺面锁住后走出去。在外面,他看到商城的中间地带围了很多人,他走到人群中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有人告诉他,商城闹贼了!贼已经从3层商铺楼的5C栋跑到5B栋。 这时,他看到商城的保安小李,问小李发生了什么,小李十分激动,没有说清楚事情的原委,只是让他守住商城3层楼的一个出口,不要让人从这进出。由于小李是他的老乡,平时两人见面也总打招呼,他答应帮小李的忙。之后,小李回到楼上继续查找小偷。 10多分钟后,李泽新担心自己的房间被盗,于是回到2楼的出租房查看。当确定自己的物品没有丢失后,李泽新去了一趟走廊上的厕所。从厕所出来时,一个保安朝他走过来,远远地叫住他,并转身用对讲机边说边走。十秒钟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殴打朝他扑了过来。李泽新意识到保安可能把他当作小偷了,急忙大喊:“我是5084的!”话音还未完,铁管已经向他的头部击去。 “其余的保安也开始用铁棍打、用脚踢。”刘泽新告诉记者,他还想解释,可是已经喊不出来。没有多久,李泽新喘着粗气缩到墙角,意识开始模糊,最后趴倒在地上。 意识模糊中,他知道自己被拖到商铺中间的人行道上,很多经营户都上来围观。保安告诉大家他就是小偷,几名商户听后,气愤地走过来,边骂边踢两下他的脚。“怎么住在这里也偷东西呀!”有的群众说,而这些人都是和李泽新平时经常见面的。 10点多钟“110”赶到了现场。直到11点多钟,李泽新才被同事小张送到附近的省人民医院。经省人民医院初步诊断,刘泽新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李泽新说,为了治疗,他已经花费3000多元。现在,由于经济困难,他只能在家喝药酒治疗。 南洋批发商城某商铺的一个中年女人证实:“那天保安在二楼抓贼的时候,我曾在一楼铺面见到他。后来我回到家里查看自己的东西是否丢失。后来听到他在走廊里叫了一声:我是5084的!接着就看到有人在打他。我很惊讶,怎么会是他呢?平时我们总打招呼的,他人很老实呀。”派出所:“小偷”一说不能认定 随后,记者来到了负责该案的秀英派出所。该所的负责人介绍,该案没有证据认定李泽新就是保安所说的“小偷”,因为保安拦住李泽新的地点距离赃物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另外,保安是否打了李泽新,双方各执一辞,保安称是愤怒的群众把他打伤,而双方都没有人证。该案由于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保安‘误抓’的情况是存在的,也不能把所有打人的责任推给群众。”该负责人说,目前李泽新已经被鉴定为轻微伤。他说,无论刘泽新是否是小偷,南洋批发商城都无权自行处置。即使是群众殴打,商城也有责任阻止群众,并将其扭送派出所。他认为,不管怎样,刘泽新受了伤,南洋批发城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作相应的赔偿。目前双方的仍在协商之中。 26日,记者拨通了该商城保安部兰经理的电话。他并不愿意多谈,让记者去问派出所,一切依照派出所的说法。他认为,对于失窃一事,刘泽新还有嫌疑。 刘泽新说,在一楼的人行道上,他被“示众”了将近一个小时,这是一段很屈辱的经历,他想一定要还个清白讨个说法。省法律援助中心:“见义勇为”缺乏证据 刘泽新的求援引起了省法律援助中心的重视,该中心的负责人亲自回电给刘泽新进行解答。 刘泽新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但却落下了遭到殴打的结局。他以此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刘泽新是“见义勇为”,因此没有办法通过法律援助条例的审核。 该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从目前刘泽新所讲述的情况来看,“见义勇为”还是缺乏证据,也就是说,要有证据证明见义勇为行为有人授意指派,有人目击,或者有关部门的确认。这些都是其是否能够适用法律援助条例的重要依据,虽然法律援助中心也可以提前介入,但这样漫无目的地介入也不切实际。如果刘泽新通过自己的努力,或者借助公安机关找到充分的人证、物证,在法律面前能够站得住脚,可以先将对方诉到法庭去。法院对该案件受理之后,刘泽新再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这样或许可行。如果刘泽新通过自己的努力,或者借助公安机关找到充分的人证、物证,在法律面前能够站得住脚,可以先将对方诉到法庭去。法院对该案件受理之后,刘泽新再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这样或许可行。律师说法:打人者应负相应责任 海南尚濠律师事务所朱圣涛律师认为,就本案看,不管刘泽新是否小偷,保安或一般群众打刘泽新都应当负相应的责任;若刘泽新是小偷,保安或一般群众抓住后应当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而不应当进行殴打。如果刘泽新被殴打至轻伤或以上(以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打人者就涉嫌触犯刑法,应当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时,刘泽新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刘泽新被殴打至轻微伤或以下(以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一般由属地公安机关按照治安案件处理,同时可调解民事部分的赔偿。就刘泽新认为自己行为是见义勇为,就本文所述内容看,尚难以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完)(林莹吴雪芹丁川)(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