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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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18:45 贵州日报 |
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1月20日在贵阳召开 金黔在线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1月27日上午在贵阳闭会。会议决定,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1月20日在贵阳召开。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钱运录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步智信、杨序顺、刘思培、司徒桂美、杨光林、黄康生,秘书长窦德银出席会议。副省长禄智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关于批准《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的决议、关于批准《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的决议、关于批准《贵阳市水库管理办法》的决议、关于批准《贵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决议、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期的决定、关于贵州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报告、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教育厅厅长孔令中述职的评议意见、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林业厅厅长张锦林述职的评议意见、人事任免事项等。 又讯 11月27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法制讲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步智信、杨序顺、司徒桂美、杨光林、黄康生,秘书长窦德银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副省长禄智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丽双作的题为“关于《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几个问题”的讲座。 作者:王兵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