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违法开除党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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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08:02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11月28日讯 最近,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经初步调查,吴振汉在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干预案件诉讼、插手基建工程,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亲属收受谭某某、李某某、刘某某等多人所送贿赂共计人民币305万元。
中央纪委常委会认为,吴振汉作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本应廉洁从政、公正司法,却利欲熏心,践踏法律、亵渎职责,利用审判权及插手工程建设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受贿问题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振汉开除党籍处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有关程序给予吴振汉开除公职处分;将吴振汉涉嫌犯罪的问题和有关线索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