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饮用水安全有新规 环境质量每月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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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08:59 新华网 |
从明年起,江西省环保部门要将11个设区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环境质量状况按月在各地人大网站、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并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专项治理,让市民喝上放心水。这是近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的决议》中所作出的新规定。 江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决议规定,今后我省将把本辖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关执法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此外,全省各地还将编制城市供水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生活饮用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环保部门将立即报经同级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避免和减少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来源:今视网-都市消费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