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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院发“良性建议”60名失足少年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09:17 新华网

  检察院对于主观恶意不是很大,但是按照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又必须起诉的未成年被告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法院依法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缓刑,这种由西城检察院首创的“良性建议”制度实施一年,已经使34案60名未成年被告人被法院判处缓刑。法院采纳检察院“良性建议”率基本上达到100%。这是记者从前天举办的第五届“西检杯”中学生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竞赛上获得的消息。

  今年暑假期间,16岁的小雨和他的两个同学喝醉酒后把人打成轻伤。10月份,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把小雨等3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对小雨等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人格审查后认为,小雨和他的两个同学过去一直表现不错,只是因为酒后失控对他人造成伤害。于是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建议法院依法对小雨等3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缓刑。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使小雨和他的两个同学没有因此而失去学业。

  据西城检察院未成年办案组负责人介绍,该院的“良性建议”制度和在先推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格审查制度相配套,形成了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有效机制。该负责人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无知犯罪”、激情犯罪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如果完全按照过去的起诉方式,很多孩子就会因为一次无知的行为,从此失去学业或者在人生简历中留下被劳教过的不良记录,这种做法从实际效果上并不能达到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目的,还可能造成这些孩子从此走上“破罐破摔”的道路。

  该检察院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人格审查的基础上,对于抢劫、寻衅滋事等法律规定不属于不起诉范围内的案件被告人,通过在起诉书中发“良性建议”的方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和挽救。到目前由检察院通过“良性建议”被法院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重复犯罪率为零。(李罡)(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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