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镇“五不准”保护基本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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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09:17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为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雷山县丹江镇出台了“五不准”,确保耕地平衡,达到粮食增产增收的目的。 一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好粮间作物以及超标建设农田林网。二是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三是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四是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五是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准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作者:侯天智 杨正莲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