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进军国内影视业门槛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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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09: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广电总局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和《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推出这两个规定,就是要通过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合作领域的方式,吸收借鉴国外资金、技术和经验,大力推进我国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 朱虹说,这两项规定开创了两个“第一”。与过去的相关政策相比,两个规定第一次提出社会资本可以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和电影技术公司,第一次提出外资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电影技术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公司。 朱虹说,数字电视的发展,使频道频率资源大大丰富。总局目前已批准了近百个数字付费频道,而与外来资本,特别是外国广播影视同行合作,将会为我们的节目制作带来更多的活力。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明确允许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和电影技术公司,允许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设立电影制片、电影技术公司。外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得超过49%。 《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明确,境外专业广播电视企业与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境内其他投资者可以在中国境内合资、合作设立专门从事或兼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业务的企业。 记者从广电总局了解到,目前多家海外传媒集团正与我国广电企业商谈组建公司事宜,随着外资的大举进入,广播影视业的“生态环境”将发生变化。(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