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下月起在湖北省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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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09:53 新华网 | ||||||||
湖北省首次以法律形式对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规范,《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将于12月1日开始实行。这是记者昨从省卫生厅获知的消息。《办法》指出: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艾滋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疑似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亲属,不得剥夺其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合法权利,否则视为违法。另外,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姓名、住址等的保密性受法律保护。
《办法》还规定:宾馆、饭店等单位和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桑拿浴室、按摩足浴、游泳场(馆)等公共娱乐场所,其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艾滋病、性病检测;同时,宾馆、饭店等单位应当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如有违反,造成艾滋病传播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将受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完)(记者王小晗通讯员江世虎喻志刚) (责编:林证) (来源:楚天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