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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撤销马升职务 马已获刑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09:59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11月29日电日前,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马升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庭庭长马升因受贿、巨额资产来源不明及玩忽职守,今年4月7日被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马升的来源不明巨额财产被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12月间,马升收受了香港辉景公司一枚钻戒。经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钻戒价值2.6万元人民币。马升以自己和儿子、外甥女等人名字在金融机构的6笔存款361.5万元人民币、1.1万美元、2.5万港币,以及劳力士手表两块、雷达表1块、金项链1条等均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此外,马升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务,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马升在4月7日法庭宣判后曾提出上诉。

  11月26日,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的提请,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撤销马升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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