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公款买个人商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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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0:1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 李治 通讯员 郑胜刚邓宏熊运福)记者获悉,省交通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在积极清理、清退用公款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 从11月上旬开始,省交通厅对全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进行全面的清理、清退工作。据悉,省交通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根据人事部门有关文件确定的依照公务员管理和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今后用公款为特岗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须由交通厅批准后,经省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 目前,交通系统各单位正在组织专门力量搞好清查。对清理出来的不符合文件精神的投保资金,要按照要求坚决予以清退。根据清查情况,省交通厅要求各单位实事求是地填写《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退情况统计表》和《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退情况汇总表》,并写出清退总结报告。对拒不清退或清退不彻底的单位,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纪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