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市场紧挨小区,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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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1:1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夜间货运 噪声扰民 11月26日,记者来到南明苑小区,看到火炬、湘湖、九道湾等大型仓储货运市场就建在小区后面,其间有几十家货运公司;小区东、西、北3侧的道路成了货车进出的“专门通道”。一些小区居民告诉记者,白天还好,晚上11时至凌晨2时,这里就成了最热闹的地方。 有居民曾建议货运公司晚上10时后停止运货,但货运老板们都不同意:“市政府有规定,外地货车晚上9点以前不能进市区,如果晚上10点以后不运货,那我们的生意怎么做呢?” 长沙湘诚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明苑物业管理处的杨主任住在小区的23栋1楼,提起晚上货车发出的噪声,她连声说“睡不得,睡不得”。“这里共住有26栋800多户居民,靠路边的10栋居民都深受其害。”她说,小区二期工程的房主是2002年10月开始入住的,2003年,周边就搞起了货运市场,“不晓得他们有没有办理报建手续”。 多次协调 效果不佳 记者从长沙市芙蓉区政府了解到,南明苑小区后面原来是一片鱼塘,渔民们将鱼塘填满后,在上面建起了仓库,一些个体老板租赁了这些仓库。芙蓉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整个东湖原本就是一个大市场,土地使用权也是渔民自己的,现在的仓储货运市场属于自发形成,由此产生噪声给居民带来影响,要靠当事双方协商解决。” 据东湖社区曾主任介绍,社区曾多次组织出租方、货运老板、小区居民三方协调,但收效甚微。他认为,除非政府明令这里不允许办货运市场,否则很难彻底解决货车噪声扰民的问题。 用地性质 不能擅改 对此,省建设厅规划处高级工程师马威表示,严格地说,无论在城市或农村土地上建房都要报建,并按报建的用地性质进行建设,不报建或改变用地性质都属违法行为。如果南明苑小区后面货运市场所占土地本属于生产或住宅用地,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规定,渔民将该片土地改建仓库出租则属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出租仓库的房主应该受到查处。 马威说,衡阳“11·3”大火中,起火大楼就属于擅自将住宅楼改成门面,以至于大火发生后难以扑救,教训深刻。他认为,南明苑小区后面货运市场密集还不仅是噪音扰民的问题,如果这些仓库或门面里储有易燃易爆品,万一引发事故,又紧邻生活小区,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极大损害,相关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文/图本报记者 郭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