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日起 新疆福利分房制度“寿终正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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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1:35 乌鲁木齐晚报 |
11月25日,自治区十届政府第32次主席办公会议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自治区城镇各单位停止住房实物福利分配。 这标志着自治区长达半个世纪的福利分房制度基本画上句号。 据悉,我区停止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后,相关配套政策及货币化分房方案也将全面启动。首先是从明年起,对有条件的地区、单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改革试点。 今后,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住房补贴等。 据自治区建设厅有关人士介绍,停止福利分房后,住房二级市场开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任何单位不得设置障碍对单位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进行限制。凡是合法获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房,即可上市交易。 另外,我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贷款也将加快发展步伐,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职工购房资金来源。同时,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促进了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去年,国家重点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贷款政策的调整和房改的推进,促进个人住房贷款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据了解,我区住房制度改革明显滞后于全国。目前,住房实物分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停止,35个大中城市中有24个城市出台了货币化分配方案并已实施。:(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李君霞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