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统管纪检派驻机构 防官员因关系链而腐败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1:4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1月29日电据现代金报报道,浙江省为遏制官员腐败将再出新招。中纪委去年下半年对派出的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试点的做法将在浙江省推广,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 ——政协提案呼吁:纪检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在今年的“两会”上,浙江省政协委员胡向东就提交了一份《廉政监督制约现行机制应该改革》提案。提案认为,反腐败“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和现行的纪检监督机制不完善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纪检干部在行使纪检监督职责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阻碍和影响监督权力的发挥,从而使纪委监督不到位,甚至出现真空。 ——政协委员建议:纪委书记实行垂直领导 有鉴于此,胡向东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地方党委纪委书记应由上级委派实行垂直领导,地方党委纪委书记不应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而应由中央纪委设立区域性(大区)纪检局,各省(市)纪委书记由各纪检局委派;地方纪委有独立办案权,查处案件时,事先不必要规定经同级党委同意批准再进行查处案件;中央纪委在区域性设纪检局大变革一时无法办到,省一级党委可先选择市、县(区)进行试点,而且纪委书记人选不能由当地人担任。 ——省纪委反馈:改革建议逐步予以采纳 对于这些建议,浙江省纪委认为是积极的、具有建设性的。最近,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纪委监察部先后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个部门进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因而,这些建议是有现实意义的。 浙江省纪委指出,浙江将在派出巡视组,加强11个市和省级机关的巡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岳德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