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考核有了硬指标 中小学必须配齐法制副校长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3:54 新华网 |
在江苏省,普法不再是“软任务”了。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关于《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联合发文对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在江苏省尚属首次。 记者注意到,该“办法”对组织领导、基础保障、制度建设、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法制宣传教育手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等方面分解具体任务,确立对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省直部门的考核内容,提出量化指标。其中“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全面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每年度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安排不少于2次”等规定,都设置了相应的百分比数和未达要求扣分标准。(完)(来源:新华报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