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现七十多年前“红军临时借谷证”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6:21 新华网 |
新华网福州11月29日电(赵许春、廖穆赓)一张在1931年11月,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后发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军临时借谷证”,日前在福建邵武市一收藏家手中展现。 “红军临时借谷证”的珍贵和罕见,是因在该证左端中侧印有时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印”(方印)和时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委员部部长“林伯渠印”(方印)的红色签章;在该证的上方、中间、下方及下方偏左下角分别盖有红色圆、方印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粮食人民委员部”(大圆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部”(大圆印)、“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二师第六十四团司令部印”(大方印)、“李玢之印”(方印)。 证中刻印有“红军临时借谷证”的三项说明条款:一、此借谷证,专发给红军流动部队,作为临时紧急行动中沿途取得粮食供给之用。二、红军持此借谷证者,得向政府仓库、红军仓库、粮食调济局、粮食合作社、备荒仓及群众借取谷子,借到后,即将此证盖印,交借谷人领去。三、凡借出谷子的人,持此借谷证,得向当地政府仓库或分支库领还谷子。 该“红军临时借谷证”长16.5厘米、宽10.3厘米,纸质为当年高质的毛边纸(偏黄),其印章、文字、图案、线条清晰完整,只是边缘有点缺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