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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质疑《媒体,你应该学会感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0:25 红网

  拜读苏婧同志于11月27日发表在红网上的《媒体,你应该学会感动》一文后,我顿感气愤,尤其是对作者在文章结尾之时抛出的“奇谈怪论”——“一个自由且负责任的新闻界,应该公平公正的报到事件的原委,客观真实地展示世界的全貌,而不是四处叫嚣,愤世嫉俗,却不愿去做一点点实质性的东西”,感到很是奇怪。坦白地说,这种“乱扣帽子”的蛮横态度和虚伪做作的“煽情表演”,是很不可取的。

  按照苏婧同志的说法,新闻媒体在对近来发生的“国足出局、包头空难、沙河火灾”等一系列天灾人祸的报道中,只顾借机大发感慨,且各种埋怨声、指责声不绝于耳,怒骂声、嘲讽声铺天盖地。简单地说,新闻媒体进行的舆论监督在他看来就是没有人性,除了对鲜血淋淋的画面和耸人听闻的黑幕颇感兴趣之外,新闻媒体就无所事事,百无聊赖了。请恕我直言,这观点怎么看起来这么“亲切”,听起来这么耳熟啊?好像在二三十年前,舆论监督之风尚未盛行时,我们的新闻媒体就显得“挺有人性”——那时,“全国形势”总是大好,媒体所唱都是赞歌。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新闻报喜不报忧、丧事当成喜事办”。可结果又怎么样呢?除了培养了广大民众的“逆向思维”能力之外,新闻媒体的公信力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质疑。当然,这种怪异现象的出现与当时部分官员的错误认识有关,他们认为凡是负面报道、批评报道就会破坏团结、影响大局,所以出了问题就要“捂盖子”,有了差错就要“盖被子”,结果呢,都是事与愿违!

  其实,只要我们翻开历史就不难发现,我们的党对舆论监督历来非常重视,且须臾不离,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发展。从1942年的《中宣部为改进党报的通知》到1954年的《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再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在党的正式文件中第一次使用了“舆论监督”的概念,并赋予舆论监督广泛的意义——它不仅包括批评报道,而且包括对党务、政务活动的报道,对重大情况重大事件的报道。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前不久,中共中央还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该条例非常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将其列为十种监督制度之一,并专门用一节的篇幅作了具体规定。相关专家指出,在党内法规层面就舆论监督专门作出规定,在我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样看来,新闻舆论监督是我们党赋予新闻事业的庄严使命,也是广大读者交给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

  我们欣喜地看到,近些年来,由于新闻媒体的介入和舆论监督的兴盛,我们的政府官员对公众充满信任和保持敬畏,开始学会尊重包括知情权内的所有公众权利。新闻媒体在塑造公众价值观念、强化公众意识、反映和引导社会舆论等诸多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在新闻媒体的社会传播效果直接影响着政府管理的能力和绩效,直接影响着社会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以前我们的政府官员认为,公众知道得越多,就越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但是,通过近年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使民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的判断和对策,并能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政府,从而做到了政府与广大民众的良性互动,反而起到了前所未有的好效果。另外,新闻媒体对社会上违法乱纪、腐败现象进行监督监督的力度在不断加大,特别是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通过舆论监督,使许多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有了结果。有些问题尽管一时难以解决,也能够及时促使政府与媒体、百姓沟通,说明情况,对于所有问题的顺利解决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是多么重要和富有成效。如果说这也是没有“一点点实质性的东西”,恕我孤陋寡闻,就实在找不出什么更有力的证据了。至于苏婧同志所说的,新闻媒体“媒体不会感动,不是因为那些生硬的机器不懂得寻找人性的善良,而是某些‘冷漠’不愿去挖掘人间的温情”,就更是知之甚少的表现了。从欧阳海到赖宁,从孔繁森到李素丽,从周国知到牛玉儒,从抗击洪水的解放军战士到衡阳大火中的消防官兵,新闻媒体从来都是不惜笔墨、不惜版面、不惜时段,加以集中报道。多少可歌可泣、感人肺腑的佳作在此间频频问世。毫不夸张地说,从新中国建立至今,在传播先进文化、崇高道德观念等方面,新闻媒体都是全力以赴、不遗余力,都是排头兵和主力军!

  诚然,当下新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中还存在或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毕竟,从新闻舆论监督的大规模兴起到现在,也只有短短十几年时间,我们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但如果以这为借口,就大泼冷水、乱扣帽子,就难免有惧怕监督之嫌。

  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是新闻媒体应尽的职责,无论偏废哪一方都会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希望和重托。但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倡导政务公开、政务透明以及建设法制社会的今天,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更要做大做强,做精做细,只有这样才能大大促进我国政务监督机制的建立,促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向前发展。所以,这不仅仅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时代进步的必然要求。

  以上观点不知苏婧同志意下如何?(稿源:红网)(作者:刘鹏)(编辑: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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