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打”人民币,仅仅是胡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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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0:25 红网 |
11月28日下午,中嘉外语学院在佳世客广场举办庆祝活动时,将许多1元人民币放入礼花炮筒内打上天,送给围观的群众。(据《青岛早报》11月29日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撕毁人民币,践踏人民币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用礼炮把人民币打向空中的做法,不管是组织者有意还是无意,显然违反了条例的规定。同时,这种做法也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在现场,人们相互挤踏,场面非常危险,夹杂在人群里的孩子被挤得东倒西歪,一些人民币因争抢激烈被撕碎。该校一共施放了8次,谁抢到就归谁。不知道这学院是财大气粗,还不懂法,但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为了提高学校的知名度,搞一些宣传活动未尝不可。但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有一个原则,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搞活动不能搞得太出格。尤其是作为一个学校,更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人家普通百姓把你看得那么神圣,你自己却在做着一些低级庸俗的事情,让人家瞧不起。搞活动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放放礼炮,还有狮子舞、敲锣打鼓、扭秧歌、发放传单或小型的文艺演出什么的,既隆重又热烈,同样也能够达到宣传的效果。但如果就那么不尊重人民币,偏要采取这种炮打人民币上天,故意制造天女散花的方式,以达到“出奇制胜”、“轰动效应”的目的,这实在是一种误解和无知。 希望这家学院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不论是搞宣传活动,还是做其他事情,都要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都要为人师表,表里如一,不要再发生诸如“炮打”人民币,这种已经明显违法了,还自以为是、有损学校教育者身份的事情。(稿源:红网)(作者:王民官)(编辑:闵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