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代表委员旁听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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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0:27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南康市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代表、委员旁听案件的有关规章制度。主要做法是:选择一些在当地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刑事案件,邀请在南康的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每季度邀请旁听的案件不少于2次,并应在开庭7日前将案件被告人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向邀请对象书面通报;旁听结束后,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广泛征求代表、委员对法官办案质量、工作效率、精神风貌和业务素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该院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刑事案件8件,受到了代表、委员的称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朱钦连)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