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县:维权静悄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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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0:27 大江网-江西日报 |
11月的兴国,漫山青翠,橘黄稻香。就连清新的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丰收的喜悦。 2003年4月底,兴国工商局在全县农村聘请了316名公道正派、热心于维权事业的“老百姓”为义务消费调解员,协助基层工商、消协组织调解纠纷,处理投诉,静悄悄地化解了不少社会矛盾。 义务消费调解员缘起县消费者协会会长肖立一次偶然的发现。他有次去高兴镇办事时无意中得知,当地有几位公道正派、对维权事业极为热心的年轻人,常常主动帮助附近农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他们懂法,乐于助人,又是农民们的左邻右舍,农民们对他们非常信任,维权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肖立心想,如果全县每一个乡镇都有几位这样的热心人,那农民们投诉难、案件处理难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兴国县有300多个村,如果每个村配备1名义务消费调解员,就需要300人,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此,兴国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精心制定了一个“选才”标准———必须是公道正派、社会活动能力较强、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人;必须是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的人;必须是生活在交通较为便利处、便于消费者投诉的人;必须是拥有电话等联系工具的人;必须是热心于维权事业、富有爱心的人。2003年3、4月间,大规模的调查摸底“选才”活动在全县各地先后展开,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程度远远超出了当初的预想。 高兴镇文溪村农民刘盛清,儿女都外出打工去了,老两口带着一个生病的孙子。得知工商部门在挑义务消费调解员后,他主动要求接下这副担子。工商人员对他说做义务消费调解员可能要得罪人时,他回答:“得罪人怕什么,乡亲们心中有杆秤。”33岁的邱志勇要打理自办的榨油厂和美容店,时间并不充裕。但他干上义务消费调解员后说:“我失去的是时间和金钱,得到的却是社会认可和公正的秩序,并且生活变得更加充实了。” 兴国目前聘请的316名义务消费调解员中,有三分之一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还有三分之一是30岁至40岁之间的青年人,只有另外三分之一才是40岁至60岁之间的中老年人,60岁以上的几乎没有。虽说只有短短的半年时间,虽说没有一分钱报酬,可这些义务消费调解员半年来已向工商部门举报市场违法行为438起,受理消费者投诉1001起,其中自行调解721起,转送有关部门调解280起。 今年“双抢”时节,高兴镇文溪村义务消费调解员刘盛清发现本地一个农民从不正当渠道购进了一批农药,便立即向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后经工商部门送检,这批农药果然是假冒伪劣产品,一个制假售假窝点因此被捣毁,数百亩庄稼因此而免遭损害。像这样义务维权的例子,半年来兴国县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一位刘姓老者说:“以前我就知道有一部《消法》,可由于投诉无门,我感觉《消法》离我们很远;自从村里有了消费投诉点和义务消费调解员后,我发现《消法》到了我们的身边,而且是那样的真实。” (李志龙 张祖茂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