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力争跨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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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1:57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本报广州11月29日讯 今天,广州市隆重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号召全市人民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广州能在2005年顺利跨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市长张广宁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县级市和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当场签订了创建工作责任书。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林树森出席了会议,他要求从3个方
但据有关部门分析,广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尚存在明显的不足和差距,需要有的放矢地进行改进。比如,广州创建工作的发动面、群众的参与度不太理想;城市环境卫生问题仍比较突出;交通基础设施还远未适应城市不断发展的需要;社会治安形势还比较严峻;部分市民的文明素质不高,公共道德意识比较淡薄等等。此外,“家庭暴力投诉率”、“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志愿者组织与活动”、“公益活动”、“计划生育率”、“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方面都可能会影响得分。 (罗艾桦 江永忠 刘鉴) “全国文明城市”如何评选(新闻链接)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由中央文明委授予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城市的最高综合性荣誉称号。今年9月底,中央文明办正式颁发了《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其中对“省会/副省级市”的测评体系由“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两部分构成,总分为120分。“基本指标”共100分,用于测评申报城市的入选资格,主要反映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情况,分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7个部分,37条指标,119个测评项目。“特色指标”为20分,用于从入选城市中遴选最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城市,主要反映城市获得重要荣誉情况和考评组对入选城市整体印象。根据中央文明委的部署,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申报评选将在2005年上半年启动,9月命名表彰。 《华南新闻》 (2004年11月30日 第一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