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商品未仔细查验 诉求双倍赔偿被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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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2:55 法制晚报 |
本报讯刘女士认为自己要购买的是进口游戏机,但百货公司却拿国产货冒充。前不久,刘女士将百货公司告上法庭。昨天,终审判决并未支持其要求双倍赔偿的诉讼请求,而是维持了一审判决,由刘女士返还百货公司商品,百货公司返还刘女士商品价款。 刘女士诉称,去年8月6日,她在某百货公司购买了两台游戏机。销售人员说是原装进口、产地日本,后发现实际产地竟是中国,并拿出产品的价签为证。百货公司辩称,当时柜台里同时摆放有日本和中国两个价签。日本的价签下并没有商品,可刘女士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后竟将产地为日本的价签强行抢走。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发票中没有产品产地内容,其主张购买日本产地商品,缺乏充足证据证实。刘女士在购买商品时,应对商品进行查验。双方在买卖合同中均存在过失,百货公司对刘女士产生误解而订立合同负有主要责任,该合同应予撤销,一审法院所做判决并无不当。 作者:孙慧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