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起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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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4:5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在全市大张旗鼓地清拆违法建筑,改造城中村之际,盐田区盐田街道的居民一个多月以来自行拆掉了多达51处的违法建筑,总面积4200平方米,达到目前应拆违建面积的40%以上。最近以来,位于罗湖区玉龙坑危险边坡上的一些附楼也由业主自行拆掉了,一些业主自动地承担起了整治边坡危楼的责任。 在对待违法建筑的问题上,这些群众表现出了可贵的主人翁意识,令人称道。 清拆违法建筑,改造城中村,说到底与实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目标,发展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是一致的。大量违法建筑的存在,使我们的城市有如患上了毒性十足的“毒瘤”,此“瘤”不除,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园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如何向子孙后代交代?再说,违法建筑大量存在,不仅污损了我们城市的形象,也严重地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质量。清拆违法建筑,改造城中村,相关的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交通拥堵等问题都可藉此得到缓解,所以总体来说市民的利益是增加了,而不是减少了;是发展了,而不是萎缩了。这样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支持、不配合呢? 清拆违法建筑,改造城中村,绝不只是政府的事情,广大市民、特别是这项工作所涉及到的群众也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有的人可能一时想不通,怕自己吃亏,怕既有利益不能保障,怕将来生活没出路,等等。说实话,从这些违法建筑中、而不是从合法的正当途径获得利益,这本身就说不过去。再说,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法规,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补偿政策。那么,我们作为这座城市的主人,是不是也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呢?在罗湖区的“空楼行动”中,一些群众拿起法律武器向违法开发商讨公道,这便是一种理性的、负责任的态度。在清拆违法建筑、改造城中村而涉及具体的补偿争议时,有的村民依靠政策、法规办事,通过正当的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这同样是一种理性的、负责任的态度。而不少群众自行拆除违建的行动,带动了一大片,他们所表现出的觉悟和境界更值得全体市民学习和追求。 一座城市就好比是一个大家庭,她的兴衰、她的前途取决于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深圳是我们共有的“家”,她现在正遭受着违法建筑的侵蚀,这是我们全体深圳人心中共同的痛,我们要尽最大努力使她免于受到更大的伤害。在清拆违法建筑、改造城中村的工作中,我们处理任何矛盾、解决任何问题,都应该本着爱护城市、对城市负责的态度。当务之急是迅速遏止违法抢建的蔓延势头,在建的赶紧停下来,已经建好的赶紧清拆,对他人的抢建行为积极举报。只有越来越多的群众敢于担当,违法建筑这个老大难问题才有望彻底解决。 作者:本报评论员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