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法定年龄结婚 法院宣判婚姻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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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8:35 新华网 |
女青年蔡某某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便与陆某结婚。近日,这对生活了不到1年的小夫妻被宁夏灵武市法院宣判婚姻无效。 今年初,灵武市东塔镇东塔村5队女青年蔡某某经人介绍,和东塔镇城二村农民陆某相识。1月14日,蔡某某由其父母包办,在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通过关系与陆某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证,并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因蔡某某年龄小,加之双方缺乏感情基础,导致小夫妻频频发生矛盾,互不信任。今年7月,蔡某某以帮助母亲收麦子为由,回到娘家居住至今。10月25日,蔡某某以自己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和陆某感情不合、无法一起生活为由,向灵武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她和陆某的婚姻无效。灵武市法院审理查明,蔡某某生于1985年3月,今年1月14日和陆某登记结婚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判决双方婚姻无效。 早婚现象在宁夏农村时有出现,蔡某某与陆某的婚姻被法院判决无效为早婚陋习敲响了警钟。(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