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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精图治建设和谐广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8:42 南方日报

  编者按

  日前,省政协举办的“建设和谐广东”理论研讨会在广州举行。与会者深入探讨了建设和谐广东的内涵、实质及其时代意义,以科学发展观的视野,提出了建设和谐广东的理论思考和对策措施。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体现了求真与务实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现摘要刊登部分发言,敬请读者垂注。

  加快发展 加强协调

  省政府副秘书长 江海燕

  建设和谐广东,必须一方面继续加快经济发展,不断增强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加强社会管理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平衡的问题。

  第一,在保持珠三角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快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发展,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支持、发展东西两翼和山区的政策措施;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引导发达地区适宜产业向山区转移;重视三农问题,推进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第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努力实现社会公平。坚持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要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和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视和维护外来工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好外来人口的劳动保护、就医和子女义务教育等切身问题。

  第三,加强教育和引导,努力培育社会的优良传统和文明新风。要在全社会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礼、知书达礼的精神风貌。应特别注重青年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继续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整体素质。

  和谐: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

  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导 黄天骥

  和谐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我国传统文化不仅把和谐作为艺术的、外部形式的审美追求,而且把它提升到政治理想、伦理、生理、心理乃至宇宙观的层面。

  西方的文化观念追求从斗争中达至和谐,强调突出主体、个性,强调一分为二;我国传统文化追求从协调中达至和谐,重视对立的而非对抗性的融合,强调整体性,既承认一分为二,也注重合二为一。在安定中发展,是我国传统文化长期以来的美学期待。

  和谐的最高境界是“中和”,要达到“中和”,传统文化认为应采取“中庸之道”。中庸不是折衷主义,不是平均,而是要取得事物之间的平衡、均衡,要不偏不倚。因此,就社会不同的阶层而言,要取得和谐,必须有共同的认识,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这就是“礼”。所谓“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期为美”,“礼”是取得和谐的支点。“礼”提升到政治层面,便是“法”。法治与和谐,实际上不可分离。另外,要取得和谐,还必须让事物有一定的空间,容许它保持各自的差异性,容许有“不同”。“和而不同”,才是和谐。“既有统一的意志,又有个人的心情舒畅”,这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倡导的和谐观。

  构建祥和的社会环境

  省司法厅厅长 陈伟雄

  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恢复20多年来,为广东营造文明的法制环境、健康的生活环境、祥和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建设和谐广东进程中,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将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抓住机遇,再立新功。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打牢建设和谐广东的法制基础。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治省、治市和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和守法维权观念。

  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进一步繁荣法律服务业,通过向政府、组织、公民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向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加强监狱劳教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提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为中心,加强对全省10多万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挽救),提高改好率;做好每年数以万计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安置帮教工作,重塑那些犯过罪的人,降低重新犯罪率,有力维护我省社会稳定。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祥和的安居乐业环境。为适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积极探索构建多部门、多层次、多渠道联动的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将大量社会(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筑牢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

  率先现代化的战略选择

  省社科院党组书记、研究员 李子彪

  广东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不少制约因素。其中很重要的制约因素是还未普遍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与人的发展紧密相关的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组织方式和社会管理水平不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东现代化的发展质量,造成发展后劲不足。现代化是一个包括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以及人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生活质量等在内的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过程,是一个全面发展的概念,靠单一的经济发展并不能把广东带进现代化。因此,建设和谐广东,在战略选择上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强化社会发展意识,自觉用协调发展的视野驾驭现代化发展方向。第二,加强政府部门的专业化建设,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第三,推动社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提高社会政策制定水平。第四,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参与作用。第五,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激发社会创造力,培育社会稳定基础。第六,协调各种关系,正确反映和妥善处理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群众利益。第七,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第八,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的威信。

  发挥人民政协的积极作用

  省民盟副主委 王则楚

  人民政协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是大有作为的,应该主动发挥我们的积极作用。

  推动政治协商——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标志就是有一个秩序的、规范的、表达各方利益并能有效协调的民主政治制度。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理应成为这样的民主政治制度之一。在建设和谐广东中,我们要首先围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财政、公共事业、义务教育、农村农业农民、私有物权等问题,依照政协章程的规定,从提出协商案、组织协商到各界别的利益和政治诉求在博弈中形成意见一致的协商建议案,都规范化地进行。

  反映社情民意——有一个能正确反映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妥善协调和处理各方面关系和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是和谐社会的一个特征。人民政协就是一个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在构建和谐广东中,人民政协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选择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如就业、社会保障、耕地保护、教育公平、司法效率和公正等等,深入调查研究,向党和政府讲真话、讲实话,做出几件有实效的事来。

  开展民主监督——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能够对处于强势执政地位的执政党及其组建的政府进行民主监督的社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民主监督。在构建和谐广东中,人民政协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工作,如视察、专题调研、专题协商、专题议政等,对执政党及其组建的政府的重大决策,使之能在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中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在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中得到进一步的拥护,使之能在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中不走样。

  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

  省总工会副主席 陈宗文

  外来工已经成为广东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近年来,广东工会不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职工权益的新路子,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一是抓机制,促进维权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二是抓重点,维护外来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三是抓实事,落实省委、省政府民心工程,热忱为外来工排忧解难;四是抓典型,依法维权凝聚人心。但是,外来工权益保障仍然存在着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劳动合同存在相当的“霸王条款”、无效条款;劳动工资低且被拖欠现象突出;劳动时间过长,加班工资未能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卫生条件亟待解决及社会保险制度存有缺陷等。为了切实维护好外来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建设和谐社会、和谐广东,就必须创新体制,推进社会管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保障外来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建立长效的事故防范机制,保障外来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规范企业用工制度,保障劳动者经济权益;充分发挥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能作用,为外来工建设广东创造良好环境;将外来工的培训纳入各级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提高外来工的综合素质。

  尊重劳动、知识、人才和创造

  省社科联副主席、研究员 范 英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一建构和谐社会的重大方针,也是我们建设和谐广东的重大方针,应当摆在重要位置。

  “尊重劳动”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和发展的根本所在,也是人类社会财富积累的合理途径。广东改革开放25年的事实证明,包括我省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员的劳动,既为建设和谐广东积累了较为雄厚的财富,更是建设和谐广东的主体力量。

  “尊重知识”的根本原因在于“知识就是力量”。这种力量无疑成为劳动者提高素质从而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有力武器,表现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上,也必然成为建设和谐广东的智力资源。

  “尊重人才”是以人为本的突出体现。只有尊重人才,建设和谐广东才会有人才济济的局面。

  “尊重创造”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和尊重人才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执政党的群众基础在不断扩大,更要充分调动和激发新社会阶层广大群众的创造愿望、创造活动和创造才能,并充分肯定其创造成果,建设和谐广东才会有更大的活力、张力和实力。

  和而不同 丰富多彩

  省委党校教授 段华明

  中国传统文化的古典智慧讲究和而不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就是和而不同、丰富多彩。

  由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我们要充分认识社会结构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循着和而不同的理性思路,不断调整化解各种矛盾,建立和谐社会。

  和而不同应当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既关注人们之间的共同性,同时尊重个性差异性。人们的思想文化和精神追求将表现出丰富的个性差异,更加文明,更为开放,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为了追求最大限度的求同存异,不同既可以是思想上的,也可以是制度上的。“一国两制”生动地体现了和而不同。

  和而不同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满创造活力,生动而井然,既包括各方面不同利益,又能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处理妥当,保持稳定。这是一种活而不乱、活而有序、和而不同、矛盾统一的崭新社会。

  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

  省信访局

  近年来,随着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革,利益格局不断调整,许多社会矛盾和纠纷不断显现出来,以及群众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等原因,群众的信访活动日趋频繁。其中,相当部分是通过群体参与的方式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表达意愿,个别甚至出现组织化、激烈化、极端化的倾向,参与的主体也呈多元化趋势。

  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涉及党和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大部分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是近期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这些问题绝大部分是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完全可以及时化解。

  通过制度创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妥善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意义深远。一要建立健全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的长效机制。二要注重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三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四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五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

  劳动保障:社会的“稳定器”和“调节器”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林王平

  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劳动保障工作,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充分体现公平和正义,有力地促进各类人群之间的谅解和宽容,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从而也是建设和谐广东的重要保障和迫切要求。

  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制度,积极解决好群众就业难问题。完善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积极实施“智力扶贫工程”。大力实施“零就业家庭”和农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困难群体就业。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改进养老金计发办法,使不同企业和不同时期退休人员的待遇更合理,加快实施企业年金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防止收入过分悬殊和两极分化。进一步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建立高效快捷处理劳动争议新机制。有效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关注新的社会阶层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黄庆勇

  随着广东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六个新的社会阶层将进一步扩大,他们是增强社会和谐物质基础的重要力量,与建设和谐广东关系重大。因此,要切实做好新阶层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要提高认识。要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明确工作的内容、重点、方式和方法。二是做好政策引导扶持工作。加紧制定、调整相应的社会政策,最终建立自然、合理、有利于新社会阶层发展的制度。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要研究建立有关党政部门、共青团、工会、社区、有关社会组织与统战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相关部门与新阶层中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交友机制;建立新阶层的利益表达机制,使党和政府在实施相关决策时,充分考虑和兼顾到新阶层的利益要求。四是切实做好新阶层中代表人物的培养选拔工作。既要增强培养选拔工作的计划性,又要丰富选拔方式的多样性。既要注重安排的合理性,又要做到对代表人物管理的科学性,使这支队伍保持稳定的数量、合理的结构和较高的素质。

  经济实力决定和谐局面

  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杨芹溪

  建设和谐广东,关键在于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和谐要靠发展来筑就,经济实力决定和谐局面。建设和谐广东,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主旋律,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继续当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的要求来统揽全局,要在弘扬创新、求实、拼搏方面下功夫、谋发展、求和谐。创新是发展的灵魂与动力。创新的核心是观念,过去25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广东人创新了许多观念,没有观念的创新就没有广东的今天。我们应继续弘扬创新精神,与时俱进,以新观念促新思路,促进新发展。当前,一个重要任务是要正确理解“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加快发展、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正确理解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内涵与要义,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现实与可能的关系。从广东北山南海的实际出发,统筹规划与布局,选择差异发展战略,可能是广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条好的思路。珠江三角洲及沿海地区的发展空间大容积大,有可能生长成许多个经济增长点,建成沿海经济带;北部山区是水源地,是沿海地区的生态屏障,其主要任务应以保护生态为主,重点应是发展市场化农业、生态化产业、绿色化产品。从而形成广东南北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共进共赢的经济发展格局。

  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助理巡视员 杨源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广东,必须切实做好我省的民族宗教工作。

  第一,要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少数民族、宗教界与全体人民的团结。第二,要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宗教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第三,要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违法,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渗透,促进我省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第四,要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改善生产和生活的条件,脱贫奔康,帮助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的协调发展。第五,要发挥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爱国守法、团结友爱、向善止恶、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调动少数民族、宗教界的积极性,为建设文明法治、稳定和谐、谅解宽容的社会服务,为建设和谐广东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奋斗。

  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

  省民进会员 冯小炬

  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文化对社会的发展举足轻重。它被认为是一种软实力,可以创造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增强吸引力、形成凝聚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文化发展战略研究”,标志着我们党对文化基本功能的认识实现了质的飞跃。党已经把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动和支撑作用,提升到全局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向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方向深化,使文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新的定位。因此,建设和谐广东,应该重视营造文化环境。必须从制定文化发展战略,建立先进的精神文化内核,建立和形成新的文化体系,提倡文化个性、生态文化和提高每个公民责任感等方面入手,构建健康向上、协同进步的文化体系,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用先进文化培育人、塑造人,使人们拥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振奋的精神状态、高尚的道德情操,奠定和谐社会的精神基础,推动社会和谐发展。通过进一步弘扬先进思想文化,把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汇成一股巨大无比的精神合力,努力实现社会各阶级、阶层在政治、精神上的和谐,使之“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省委政法委员会 郑红

  政法战线作为维护稳定的主力军,在建设和谐广东实践中的第一要务就是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树立新的、科学的稳定观。当前,我国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改革仍处于攻坚阶段,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深刻变革中的某些不协调、不匹配甚至局部领域内的矛盾冲突,在社会层面上就表现为在一定程度上人们心理不平衡、社会矛盾较多、不稳定因素复杂多样,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和谐。因此,要把和谐作为稳定的更高目标,作为检验稳定的新标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维护稳定工作呈现四个明显特点,最突出的特点是社会矛盾到了凸现期。妥善化解和处理社会矛盾是当前维护稳定最主要的任务,是建设和谐广东的当务之急。其次是对敌斗争的复杂期。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面临着较多的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第三是刑事案件的高发期。第四是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多发期。与此同时,逐步富裕起来的广东人民在物质生活得到提高的同时,对安全感的追求愈加强烈,民主与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对社会稳定和谐提出更高的要求。

  切实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对敌斗争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切实维护国家和我省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进一步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大力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建设,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切实维护良好稳定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进一步提高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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