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斤少两”明确界定 鸡鱼肉蛋少秤5克可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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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8:46 新华网 |
据三湘都市报11月30日报道从12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计量办法》)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计量办法》规定,鸡鱼肉蛋少秤5克,粮食水果少秤20克,消费者可拨打12365或12315追讨公道。 新《计量办法》要求,零售商品经销者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比如销售肉类食品就不得使用准确度很低的字盘秤等等;零售商品经销者应使用称重计量器具当场称重商品,必须按照称重计量器具的实际示值结算,不得人为增加误差,比如带包装物称重,称950克,谎报1000克等都不允许。 对于食品类的计量管理,新《计量办法》按品种和价格档次分为4类,每类又按照日常交易量情况并根据称重范围规定了允许最大负偏差值。其中,粮食、蔬菜、水果或不高于6元/公斤的食品,重量未超过1公斤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20克。 对于肉、蛋、禽、海(水)产品的计量,由于其零售价一般要比蔬菜水果高,因此,新《计量办法》规定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更为严格,肉蛋禽产品每500克,其允许的最大负偏差值为5克;龙虾、鲍鱼、鱼翅、螃蟹等高于100元/千克的食品,5千克以下的,其负偏差不得高于3克。 对于金、银饰品的计量,新《计量办法》要求使用专门的精密计量仪器。规定金饰品称重范围(每件)不超过100克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0.01克;银饰品称重范围(每件)不超过100克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0.1克。 在今天接受记者的采访时,省质监局计量处副处长杨敏提醒说,消费者如对所购商品的重量有异议,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明示其计量和计算过程,若为此发生纠纷,消费者可向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测和计量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信誉应论“克” 大到金银,小到鸡蛋,“短斤少两”有明确界定标准,可喜可贺。 鸡鱼肉蛋少秤5克可举报,可追究责任,卖家也许不屑一顾。其实,大家锱铢必较的是信誉。信誉的树立和损害自在平时买卖中:商品的质与量和保证的不符,信誉当然遭损。 “短斤少两”不仅限于零售商品,房地产、餐饮店、液化气,甚至加油站,衣食住行,总有不良商贩在计量上玩花招,欺人也欺己。从12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随着它的实施,以及“短斤少两”明确界定标准在“衣食住行”的深入推广,相信管理者、卖方、买方都能对信誉论“克”计较。诚如此,则实是国家之喜、商家之幸、百姓之福。(编辑李玉梅)(来源:三湘都市报) |